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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氣瓶的安全使用
氧氣瓶屬壓力容器類的特種設備。為確保安全,從充裝、運輸到使用、貯存等方面,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。氧氣瓶不得挪用,對來歷不明,充過其他氣體或檢驗期已過的氧氣瓶,未經處理一律不可充裝氧氣。氧氣瓶應關緊瓶閥,擰緊帽蓋,輕移輕放,不得碰撞、滑滾、拋擲;不得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車載運,以免由于撞擊而發生爆炸。操作氣瓶時,必須安裝減壓裝置。開啟瓶閥時,操作人員應站在瓶閥的側面,不得正對出氣口。減壓器凍結時,應用清潔的溫水浸過的布包住減壓器解凍,不得用火烘烤。氧氣閥只能用手或適當的工具開關,不得擊打敲砸,工具應專用,不得沾有油污。減壓器、壓力表或附近的螺紋,也不得用油脂及其他易燃物質潤滑。充氣的氧氣瓶,應儲存于通風良好處,溫度不可高于50℃,不可曝曬。使用后的“空瓶”瓶內,應留有0.4MPa以上的余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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